万元液晶电视看2年“花屏” 长虹积极处理

来源:安博体育app下载安装    发布时间:2024-01-27 14:09:37

  红网长沙4月5日讯(记者 吴庠)“花费近万元购买的液晶电视,看了还不到2年就出现‘花屏’。”家住长沙雨花区的网友张女士,日前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反映,家中的长虹液晶电视出现“花屏”故障,但厂商售后以“整机保一年”为由,拒绝对故障零部件进行免费维修。

  据张女士介绍,家中的这台42寸长虹液晶电视,于2009年12月在长沙通程电器购买,当时的购买价格将近万元。但电视安装仅几天,就发现电视屏幕有一条“蓝色细线”,她随即拨打长虹售后电话。修东西的人上门检查后,对该故障进行了立即处理,“蓝色细线年初,电视屏幕又一次发生故障——屏幕大面积出现“花屏”,根本没办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为此,张女士再次拨打厂商售后报修,后经检测屏幕“花屏”系显像屏损坏所致。修东西的人告知用户,由于电视已过一年质保期,“更换已损坏零部件,加上维修费及上门服务费,用户要支付700元的费用”。

  但张女士对此十分不理解,“花费近万元的购买的液晶电视,难道只能看2年时间?更何况这台电视的屏幕,使用之初就出现过问题”。同时她还认为,依照国家2011年3月出台实施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规定,屏幕作为液晶电视的主要部件保修3年,厂商应该免费对家中的电视进行免费维修。

  对此,红网记者就此事与长虹总部售后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在核实情况后,解释称“新实施的《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只针对2011年3月后销售的电视产品,之前销售的电视只能按照老规定来进行保修”,但同时也表示“该用户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特殊,会尽量与其协商解决”。

  1、烟台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烟台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烟台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一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烟台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烟台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烟台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